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安排,2013年众多劳动者将面临1个连续8天上班,3个连续7天上班的特殊情形。他认为,一周之内7天连续上班,这显然是置用人单位于涉嫌违反劳动法的境地,劳动者则因此被剥夺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法定休息权利。
律师韩甫政指出,虽然劳动法规定,对劳动者的上班时间可以延长,但必须是劳动法和其他法律、法规所规定的法定情形。“根据《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》规定,国务院办公厅的‘通知’不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,自然不能设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法定情形。”
“虽然节假日安排不能做到让人人都满意,但首先不能违法。”韩甫政认为,从尊重民意的角度讲,对于节假日的安排,有关部门其实可以采取类似听证会的形式,广泛征求意见。基于此,他以一名公民的身份上书国务院办公厅,对‘通知’中存在问题的放假调休日期安排予以修改,“我昨天把建议书快递给了国务院办公厅,希望收到对方回复。”